破产宣告和破产申请受理区别 破产宣告

2023-08-10 05:04:31 来源:互联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一、性质不同破产受理即破产案件的受理,又称立案,是指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案件申请后,认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接受,并由此开始破产程序的司法行为。

2、2、破产宣告,是指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程序。

3、二、标志不同破产受理: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2、破产宣告:破产宣告裁定的作出,是破产企业真正开始进入清算的标志。

4、扩展资料破产案件受理的条件形式审查。

5、判定破产申请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破产申请形式条件的工作程序,称为形式审查。

6、形式审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申请人是否具备破产申请资格(即是否为债权人或债务人);(2)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本法院对本案有无管辖权;(4)债务人是否属于破产法适用范围内的民事主体。

7、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破产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需要更正、补充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更正、补充。

8、按期更正、补充材料的,人民法院自收到更正补充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未按期更正、补充的,视为撤回申请。

9、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破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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