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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躲避执行,他使尽浑身解数,先是“在线对其隐身”,后无中生有“租赁合同”,再鼓动案外人“插足”……但最终还是没能逃过执行法官的“法眼”。近日,化州法院识破玄机反规避,顺利执结一起涉金融执行案件,执行到位金额500多万元。
2019年8月,被执行人邹某以其名下位于化州市河西街道办某房产做抵押,向申请执行人广东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州农商银行”)借款550万;邹某借款使用后,并没有如约还款,2021年12月,化州农商银行将其诉至法院。该案经审理,判决邹某归还借款本金510万元及利息16.5万,化州农商银行对邹某用于借款抵押的房产价款优先受偿。判决生效后,邹某拒不履行。随后,化州农商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化州法院依法查封了邹某先前抵押的位于化州市河西街道办某房产,并决定对该房产进行拍卖。
这时,一直与法院玩起“失踪”的邹某现身了,向法院提出了异议,称其在2015年与林某签订了《租赁合同》,将涉案房屋租赁给林某使用,并一次性支付了20年租金100万元。
为慎重起见,法院撤回了拍卖,并对邹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组成合议庭依法进行审查,发现邹某所提供的100万元转账记录凭证并非涉及该案租赁合同租金,提供的其他证据亦未能证明存在租赁关系。法院依法驳回了邹某的异议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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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某见“奸计”被执行法官识破,又再“故技重施”,多次鼓动案外人张某等人向法院提出异议。对此,执行法官经过依法审查,反复比对证据和实地调查,发现邹某及案外人多次提出执行异议的行为实际是在规避执行,其行为属规避执行,便立即快速运用反规避执行手段。2023年5月,法院再次将该房产挂网进行拍卖,并成功拍出,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来源:化州市人民法院 化州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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