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莆田、南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一起来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漳州
4月26日,漳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张明东为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并表决通过其他人事任免议案。
莆田
莆田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7日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许秋红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
戴丽培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胡建贤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许秋红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林艳艳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何丽明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玉坤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福元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莆田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7日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林夏媛为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王宇的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南平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
(2023年4月27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余文权的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7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蔡章辉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二、免去伍景鹰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三、免去张文硕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柯丹华、陈志强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五、任命王宏涛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3年4月27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陈斌的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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