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市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2023-04-29 20:41:26 来源:福建日报

漳州、莆田、南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一起来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漳州

4月26日,漳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张明东为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并表决通过其他人事任免议案。

莆田

莆田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7日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许秋红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

戴丽培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胡建贤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许秋红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林艳艳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何丽明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玉坤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福元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莆田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7日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林夏媛为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王宇的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南平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

(2023年4月27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余文权的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7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蔡章辉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二、免去伍景鹰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三、免去张文硕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柯丹华、陈志强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五、任命王宏涛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3年4月27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陈斌的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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